兴宁区财政局代征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11 15:13 浏览(696)

    招聘兴宁区财政局代征工作人员4人,用工单位为兴宁区地方税务局。

    工作岗位:从事辅助性、服务性工作的编外人员

    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经济类专业、会计类专业、税务专业、计算机专业、新闻或写作专业;

    3.年龄22至28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报名和面试地址:济南路120号兴宁区地方税务局人事股401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2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六、日休息)

  联系电话: 2431925

 

  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如有自荐书一并提供;一寸彩照一张‍ 。

(工资待遇问题报名或面试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