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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2014年广西南宁青秀区燃气管理站招聘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招聘燃气安全管理员1名,主要负责本辖区燃气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以后出生),男性,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燃气安全管理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符合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6、存在不适宜担任燃气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12月29日。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6楼青秀区燃气管理站。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南宁市青秀区燃气管理站燃气安全管理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892150。联系人:吕敏华。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的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三)体检
按照考核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录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录用。由南宁市青秀区燃气管理站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年限
实行一年一聘。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2050元,其中:
1、基本工资1435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615元/月。
(二)用人单位负责交纳社会保障金(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三)节假日加班、出勤误餐补贴另计。
南宁市青秀区燃气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