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 招聘艺术类工作人员专业面试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23 14:40 浏览(87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海市编委办《2014年北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招聘艺术类岗位工作人员专业面试要求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2014年北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2014125日北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委办《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市文化局对笔试成绩入围人员进行了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文艺类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 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4年1228日(星期日)下午14301800

(二)面试地点:

北海市解放路19号(北海市北京路与北部湾路交汇处)文化大院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练功房,乘坐12路公交车到一中站下车,往北走约100米国通购物中心。


三、 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 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 面试报到及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报到及验证时间。

        面试报到及验证时间:2014122526日上午

8:301130,下午15001730

验证地点:北海市解放路19号(北海市北京路与北部湾路交汇处)文化大院北海市文化局人事科(305室),联系电话:0779-2032501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招聘公告的规定亲自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身份证

2.纸质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达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 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验证,经验证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纸质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经验证合格的考生须在1228日(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下午14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参加抽签,凡在下午1430后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及聘用资格处理。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779-2032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