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招聘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7 11:06 浏览(785)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自治区文化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为满足我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自治区文化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4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工作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官方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224日至12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715605276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思贤路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单位邮编:530023

2.报名方式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西南宁市思贤路38号办公楼后楼207房,不接受电话报名。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贴在报名表上);

(4)彩色生活照片1张。


六、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材料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官方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资格审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人事科负责。

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负责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