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事业单位招考
>正文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情况和待遇
招聘行政后勤岗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2名从事综合服务工作,1名从事财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条件
1、爱国爱党,诚信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广西籍户口。
3、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从事综合服务工作人员, 不限专业;从事财务工作人员,为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毕业,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有财会从业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日17:30前;
2、报名地点和方式:到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人事教育科(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委2号楼2楼204号房),现场报名;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履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3)小二寸免冠彩照2张,近期六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
联系电话:2619109、2626962(请在行政班时间联系)
(二)资格审查(12月2日—4日)
(三)综合技能测试(12月上旬)
1、技能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职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4:1的方可开考。由市委办公厅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
2、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适岗评价人选与招聘职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由市委办公厅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适岗评价。
3、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适岗评价成绩(面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权重比例为5:5,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考核人选与招聘职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试用和体检(时间待定)
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6名人选进行考核、民主测评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试用(试用期一周)。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适岗评价、考核、试用、体检等情况,市委办公厅办公会按1:1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试用期半年)。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在南宁市人才市场、南宁人才网和市委办公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