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玉林市、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招聘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24 15:20 浏览(777)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玉林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和博白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玉林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博白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范围

广西。

三、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大气科学类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农业类专业、防雷或建筑类专业,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详见《玉林市气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 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与报名手续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7日—2014年11月28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玉林市气象局办公楼一楼人事科(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169号),电话:2676052。

4.报名手续

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填写《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4张。

5.领取《准考证》。

在2014年12月3日到玉林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领取。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小组(2人以上)对报考者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审核复核的途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报考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复查意见并告知报考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玉林市气象局公开招聘市、县防灾减灾中心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