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事业单位招考
>正文2014年广西钦州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82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为适应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区政府同意,2014年钦南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28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8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对个别特殊岗位工作需要的,经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及条件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8、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4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辞聘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11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
(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四)驻钦部队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2014年钦南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50元/科。
3、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 (钦州市南珠东大街90号)。
5、联系电话:0777-2101958;0777-2823181。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退还报考者所交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