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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2015广西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拆迁安置工作技术人员招聘
为做好拆迁安置建设工作,经城区党委、政府的同意,我局现对外招聘4名拆迁安置工作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岗位名称:青秀区拆迁安置工作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
2、口齿伶俐,有较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亲和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工程建设类以及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汽车驾照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
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协管员情形的。
四岗位地址:青秀区。
二、工资待遇
按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4】83号执行。
一专业技术、行政辅助岗位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称待遇
1、基本工资 1645 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 705 元/月。
二具备相应岗位工程技术职称待遇
初级职称
1、基本工资 2030 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 870 元/月。
中级职称
1、基本工资 2240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 960元/月。
高级职称
1、基本工资 2380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 1020元/月。
三用人单位依法交纳社会保险个人交纳部分由个人支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20日
二报名地点:
报名材料交到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2楼1216室住建局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个人简历附件报名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一份复印,带原件验讫、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关材料和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局另行通知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联系电话:5826353
联系人:罗振 13877149039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