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玉林市价格认证中心招聘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7 10:24 浏览(1806)

玉林市价格认证中心是玉林市物价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业务是接受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的委托,对有关财物的价格进行鉴证。因工作需要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的有关规定,特别制定本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服从领导,不怕困难努力工作,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2236周岁,身体健康。

3、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经济、会计、建筑及房地产相关专业。具有国家、自治区价格鉴证、价格评估相关资格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计算机一级,普通话三级,会讲玉林话。

 

二、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录用后月工资1800元至2100元。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者适当提高工资待遇。

(二)享受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待遇。

(三)按行政机关工作时间上下班,食宿自理。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49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玉林市价格认证中心(玉林市人民中路499号,即原市政府大院内粮食局办公楼一楼)

3、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个人简历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四)聘用

根据审查、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一年聘用劳动合同(以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和取得价格鉴证资格情况确定续聘年限和工资待遇)。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首次可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

(五)专业培训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初任培训,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送参加自治区或国家专业技术培训以及资格培训。

咨询电话:28228522822359

联系人:杨权、周玉莲

 

 

玉林市价格认证中心

2015年41